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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71             证券简称:龙泉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2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9年12月30日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0年1月2日下午3点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付波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5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5名,其中董事刘强先生,独立董事钟宇先生、王俊杰先生以通讯方式表决。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5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以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修订<2019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关联董事付波先生、刘强先生回避表决。

  《关于<2019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说明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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