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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52       证券简称:上海莱士       公告编号:2020-00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临时)会议于2020年1月2日以电话和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2020年1月6日(星期一)以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8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8名。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在保证所有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全体与会董事经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合同纠纷和解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全资子公司合同纠纷和解的公告》全文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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