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31 证券简称:环旭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0-00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委托理财金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银行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产品期限:理财产品期限基本不超过90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了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理财产品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在自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进行理财产品投资,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在不影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
(二)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事项由财务部根据公司流动资金情况、理财产品安全性、期限和收益率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并进行投资的初步测算,提出方案后按公司核准权限进行审核批准。公司稽核室负责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审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的主要条款
(三)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将严格按照公司内部控制管理的相关规定对理财产品的收益类型、投资类型、流动性进行评估,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
2、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事项的有关进展情况及时予以披露。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一)受托方为上市金融公司的基本情况
(二)受托方为非上市金融公司的基本情况:
(三)受托方的财务状况
非金融上市公司的受托方的最近一年(2018年)的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四)公司与受托方关系说明
上述受托方与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本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的开展,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为453,554.22万元,本次委托理财金额数额为295,900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65.24%。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均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上市公司应当披露委托理财的会计处理方式及依据,以便投资者了解其对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影响。
(三)委托理财的会计处理方式及依据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委托理财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理财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
五、风险提示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于2019年3月27日和2019年4月25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理财产品投资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利用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产品投资,增加公司收益,公司在自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进行理财产品投资,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请见公司于2019年3月29日和2019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特此公告。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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