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3218 证券简称:日月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近年来,因公司业务快速发展,产能得到了较快提升,销售收入大幅增加,公司生产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内部技术改造和扩产项目逐步实施,流动资金需求量也随着增加,经财务部门测算,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宁波日星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星铸业”)需向金融机构争取融资综合授信额度。
一、拟向银行争取授信合作银行及额度如下:
单位:万元
二、公司计划在以上额度内向各家银行争取综合授信,担保方式为信用,在额度范围内,授信总额及授信条款以公司与各家银行签署的授信合同约定额度为准。并提请授权公司董事长傅明康先生签署合同及相关文件或由傅明康先生根据实际需要授权相关人员签署合同及相关文件。
三、以上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授信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两年内有效。
四、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报备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4、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监事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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