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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股票代码:603218               证券简称:日月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额度: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不超过9亿元(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

  现金管理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为提高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9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861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1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3.90元,共计募集资金97,99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9,693.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6年12月23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610952号《验资报告》。

  2、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290号)核准,公司于2019年12月23日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2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0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6,036,792.45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93,963,207.55元。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9年12月27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ZF10821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依据募投项目的推进计划,近期公司的募集资金存在临时闲置的情形。

  银行理财产品品种:为控制风险,公司投资的品种为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收益率明显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是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益的理财规划。

  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购买额度:闲置募集资金最高不超过9亿元在决议有效期内,上述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上述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冻结等。

  实施方式: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具体投资活动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投资风险控制:尽管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定如下措施:

  1、公司财务部设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理财产品业务进行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内有效。单个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在不影响募投项目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保本型理财或结构存款,获得一定投资收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大的回报。

  二、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投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9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可以有效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现金管理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投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9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可以有效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现金管理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事项已经其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有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日月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三、报备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4、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监事审核意见;

  5、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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