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72 证券简称:*ST天圣 公告编号:2020-00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圣制药”)2018年度财务报告被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自2019年4月29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股票简称由“天圣制药”变更为“*ST天圣”。
因控股股东涉嫌侵占公司资金触发其他风险警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3.1条、第13.3.2条的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交易自2019年6月5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仍为“*ST天圣”,公司股票代码仍为“002872”,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一、关于实行其他风险警示事项及主要原因
公司分别于2019年6月5日、2019年7月5日、2019年8月3日、2019年9月5日、2019年10月9日、2019年11月5日、2019年12月5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0)、《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41)、《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45)、《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58)、《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60)、《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68)、《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80)。控股股东刘群涉嫌侵占公司资金,由于刘群和李洪的部分涉案财物已扣押、冻结、查封,预计无法在一个月内将占用公司的资金归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3.1条、第13.3.2条的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二、关于争取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所采取的措施及有关工作进展情况
(1)公司已联系刘群及李洪的家属,刘群、李洪已表达积极返还资金意愿,但由于刘群和李洪的部分涉案财物已扣押、冻结、查封,刘群和李洪预计无法在一个月内将占用公司的资金归还,公司将继续督促刘群、李洪尽快返还占用资金,最大限度挽回公司损失,保障公司权益,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必要时,公司将通过司法途径,实现上述目的。
(2)公司进一步加强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广大业务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学习和培训,提高规范意识,保障各项规章制度的有效落实。公司正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评价机制,确保及时发现内部控制缺陷,及时加以改进,保证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强化内部审计力度,加强对各业务部门业务开展情况的审计,梳理内控流程,查找流程风险点,评估和分析风险强度,杜绝资金占用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
(3)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对公司资金占用事项的进展,并将按照法律、法规及时披露进展情况。公司将以敦促控股股东尽快归还资金等方式消除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争取尽早撤销其他风险警示。
三、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控股股东刘群涉嫌侵占公司资金的行为,尚无明确的司法结论,刘群占用公司资金的具体金额尚未最终确定。由于刘群和李洪的部分涉案财物已扣押、冻结、查封,预计无法在一个月内将占用公司的资金归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3.6条规定,公司将每月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及时披露前述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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