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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财通证券资管雪人股份员工持股计划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于2019年12月9日召开的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2019年11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一、合同签署基本情况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委托人”)近日与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财通证券资管雪人股份员工持股计划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

  二、合同当事人情况介绍

  委托人: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代表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州滨海工业区(松下镇首祉村)

  法定代表人:林汝捷

  管理人: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白云路26号143室

  法定代表人:马晓立

  托管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中山路288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胡升荣

  三、协议主要内容

  (一)资产管理计划的名称

  财通证券资管雪人股份员工持股计划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二)资产管理计划的类别

  权益类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三)资产管理计划的运作方式

  开放式

  (四)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目标

  本计划主要投资于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雪人股份”,证券代码002639.SZ)的股票,同时,将闲置资金投资于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银行存款,货币基金等现金类投资工具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品种进行流动性管理,力争在存续期内为委托人获取收益。

  (五)资产管理计划的存续期

  本计划存续期为24个月。存续期满后管理人可以决定到期清算终止,或各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展期。

  (六)管理费和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及支付方式

  1、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及支付方式

  委托财产管理费按前一日委托财产净值总额的0.68%年化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 = E×0.68%÷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委托财产的管理费;

  E为前一日委托财产净值总额(首次计提E为初始委托资产)

  管理费每日计提,按季支付,每季度结束(若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交易日)及合同终止后,管理人向托管人发送管理费划付指令,托管人复核后从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中一次性支付给管理人。上述工作于10个工作日内完成。

  2、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及支付方式

  委托财产托管费按前一日委托财产净值总额的0.02%年化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 = E×0.02%÷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委托财产的托管费;

  E 为前一日委托财产净值总额(首次计提E为初始委托财产)

  托管费每日计提,按季支付,每季度结束(若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交易日)及合同终止后,管理人向托管人发送托管费划付指令,托管人复核后从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中一次性支付给托管人。上述工作于10个工作日内完成。

  3、上述费用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七)不得列入委托资产费用的项目

  本计划成立前发生的费用不得在计划资产中列支。管理人、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委托资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委托资产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得列入委托资产费用。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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