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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828            证券简称:柯利达          公告编号:2020-00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股东协议转让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柯利达”)于2020年1月7日接到控股股东苏州柯利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柯利达集团”)、实际控制人顾益明先生、朱彩珍女士、顾龙棣先生的通知:柯利达集团与陈正华先生于2020年1月7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拟将其持有的公司28,220,058股无限售流通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10%)协议转让给自然人陈正华先生,本次标的股份转让总价为人民币136,585,080.72元(大写:人民币壹亿叁仟陆佰伍拾捌万伍仟零捌拾元柒角贰分),转让价格为4.84元/股;实际控制人顾益明先生、朱彩珍女士和顾龙棣先生于2020年1月7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拟分别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12,726,693股、8,300,017股和8,300,017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2.30%、1.50%和1.50%)协议转让给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管理人代表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系列之中泰资管15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证券账户名称:中泰证券资管-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中泰资管1号FOF集合资管计划-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系列之中泰资管15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中泰资管计划”),本次标的股份转让总价为人民币141,941,358.68 元(大写:人民币壹亿肆仟壹佰玖拾肆万壹仟叁佰伍拾捌元陆角捌分),转让价格为4.84元/股。

  截至本公告日,柯利达集团持有柯利达股票209,89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93%;顾益明先生持有柯利达股票52,269,1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45%;朱彩珍女士持有柯利达股票33,742,0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10%;顾龙棣先生持有柯利达股票33,652,1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8%;顾佳先生未持有柯利达股票。上述股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柯利达股票329,561,3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56%。

  本次权益变动后,柯利达集团有公司181,677,94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2.83%;顾益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9,542,4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15%;朱彩珍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5,441,9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0%;顾龙棣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5,352,1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8%。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总持股比例为49.16%,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柯利达集团与陈正华的股权转让事项

  1、转让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苏州柯利达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高新区狮山路88号

  法定代表人:顾龙棣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5680543024N

  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期限自:2008年09月26日

  经营范围:对农林业、实业、教育业的投资;新材料开发,信息软件开发、教育信息咨询(留学信息除外);承接物业管理;服装加工及设计;传媒技术的开发;建筑材料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顾益明持股比例30.00%、顾龙棣持股比例30.00%、顾佳持股比例30.00%、鲁崇明持股比例10.00%。

  2、受让方基本情况

  陈正华,男,1963年3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江苏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中能服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均安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扬州熙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江苏华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等职务。

  陈正华先生与柯利达无关联关系。

  3、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转让的当事人

  (甲方)受让方:陈正华

  (乙方)转让方:苏州柯利达集团有限公司

  (2)转让标的

  甲方同意协议受让乙方持有柯利达28,220,05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10%以及由此所衍生的所有股东权益。自股份过户日起,根据其持有的柯利达股份比例按照公司章程和法律法规承担股东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3)转让价款

  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本次股份转让价格为:

  甲方协议受让乙方持有柯利达28,220,058股股份的交易价格为4.84元/股,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136,585,080.72元(大写:人民币壹亿叁仟陆佰伍拾捌万伍仟零捌拾元柒角贰分)。

  (4)转让款支付方式

  甲方应在股份转让在有关主管部门完成变更登记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首笔转让价款支付至乙方收款账户,剩余转让价款应在首笔转让价款支付日起60个自然日内支付至乙方收款账户。

  5、生效时间及条件

  本协议自甲方签字及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二)顾益明、朱彩珍、顾龙棣与中泰资管的股权转让事项

  1、转让方基本情况

  顾益明,男,1970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现任公司董事长,中国建筑装饰协会第七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幕墙工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江苏省装饰装修协会(商会)第六届理事会副会长。1993年至2000年任职于二建集团;2000年8月作为主要股东设立了本公司,曾任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曾获“全国施工企业高级职业经理人”、“全国建筑装饰行业优秀企业家”、“全国建筑装饰行业青年优秀企业家”、“江苏省建筑业优秀企业家”、“江苏省建筑业优秀企业经理”、“江苏省建筑装饰、幕墙、智能化行业优秀企业家”等称号。

  朱彩珍,女,1962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为已故原公司副董事长、实际控制人之一顾敏荣先生的妻子。

  顾龙棣,男,1964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现任公司董事、柯利达集团执行董事兼总裁。1986年至2000年任职于二建集团。2000年8月作为主要股东设立了本公司,曾任公司副总经理。曾获“全国建筑装饰行业优秀企业家”、“江苏省建筑装饰行业优秀企业家”、“苏州市优秀企业经理”的称号。

  2、受让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中泰资管计划)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175号24楼05室

  法定代表人:章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3121159314

  注册资本:16,666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期限自:2014年08月13日至不约定期限

  经营范围:证券资产管理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股60%,其他股东持股40%。

  关联关系:与柯利达无关联关系

  3、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转让的当事人

  (甲方)受让方: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管理人代表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系列之中泰资管15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证券账户名称:中泰证券资管-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中泰资管1号FOF集合资管计划-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系列之中泰资管15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乙方)转让方:顾益明、顾龙棣、朱彩珍

  (2)转让标的

  甲方同意管理的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系列之中泰资管15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证券账户名称:中泰证券资管-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中泰资管1号FOF集合资管计划-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系列之中泰资管15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协议受让乙方持有柯利达共计29,326,72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30%以及由此所衍生的所有股东权益。其中顾益明同意向甲方协议转让12,726,693股,朱彩珍同意向甲方转让8,300,017股,顾龙棣同意向甲方转让8,300,017股。本次股权转让后,顾益明持有公司股份39,542,47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7.15%;朱彩珍持有公司股份25,441,99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60%;顾龙棣持有公司股份25,352,10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58%。自股份过户日起,甲方管理的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系列之中泰资管15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证券账户名称:中泰证券资管-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中泰资管1号FOF集合资管计划-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系列之中泰资管15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根据其持有的柯利达股份比例按照公司章程和法律法规承担股东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3)转让价款

  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本次股份转让价格为:

  甲方(代表“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系列之中泰资管15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证券账户名称:中泰证券资管-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中泰资管1号FOF集合资管计划-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系列之中泰资管15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协议受让乙方持有柯利达共计29,326,727股股份的交易价格为4.84元/股,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141,941,358.68元(大写:人民币壹亿肆仟壹佰玖拾肆万壹仟叁佰伍拾捌元陆角捌分)。

  (4)转让款支付方式

  甲方应在资管计划成立后且股份转让在有关主管部门完成变更登记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首笔转让价款支付至乙方收款账户,剩余转让价款应在首笔转让价款支付日起60个自然日内支付至乙方收款账户。

  (5)生效时间及条件

  本协议自双方盖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

  注:本公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本次权益变动的转让方,控股股东柯利达集团本次转让股份数量为28,220,058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3.44%,占公司总股本的5.10%;实际控制人之一顾益明先生为公司董事长,本次转让股份数量为12,726,693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4.35%,占公司总股本的2.30%;实际控制人之一顾龙棣先生为公司董事,本次转让股份数量为8,300,017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4.66%,占公司总股本的1.50%;实际控制人之一朱彩珍女士本次转让股份数量为8,300,017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4.60%,占公司总股本的1.50%。

  上述转让方均遵守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承诺,同时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交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通过股份协议转让,为上市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建立长效共赢机制,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战略发展,提升其持续盈利能力。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总持股比例为49.16%,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本次股份转让对公司的人员、资产、财务、业务、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不产生影响。

  五、所涉及后续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信息披露义务人为柯利达集团、顾益明、朱彩珍、顾龙棣、陈正华和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中泰资管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达到编制并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情形,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已于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并督促交易双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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