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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12          证券简称:凯恩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月7日收到浙江凯融特种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凯融”)通知,为进一步稳定公司控制权,浙江凯融与公司股东凯恩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恩集团”)于近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协议签署的背景情况

  2019年12月13日,公司接到股东凯恩集团的通知,公司股东凯恩集团与浙江凯融签署了《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表决权委托协议》,按照上述协议约定,凯恩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82,238,39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17.5864%)对应的表决权、提名和提案权、参会权、监督建议权以及除收益权和股份转让权等财产性权利之外的其他权利委托浙江凯融特种纸有限公司行使,委托期限为协议签署之日起3年。本次权益变动后,浙江凯融实际拥有凯恩集团所持公司全部股份的表决权,成为上市公司拥有单一表决权的最大持有者,浙江凯融的实际控制人解直锟先生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登载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暨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81)等相关公告。

  二、一致行动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进一步稳定公司控制权,凯恩集团与浙江凯融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凯恩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浙江凯融特种纸有限公司

  (一)双方作为一致行动人,乙方在目标公司股东大会中表决的意见,甲方均保持一致意见,具体包括如下内容:

  1、行使提案权;

  2、审议批准董事会和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批准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4、审议批准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的任免及报酬和支付方法;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年度报告;

  7、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审议批准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

  10、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超过公司或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的事项;

  11、审议批准股权激励计划;

  12、修改公司章程。

  (二)一致行动的期限:期限为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3年。

  (三)协议的变更或解除

  1、本协议自双方在协议上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在协议期限内应完全履行协议义务,非经双方协商一致并采取书面形式本协议不得随意变更;

  2、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

  上述变更和解除均不得损害各方在公司中的合法权益。

  三、签署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一致行动协议》签署后,有利于公司控制权稳定,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浙江凯融与凯恩集团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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