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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重庆监管局责令整改事项整改报告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976         证券简称:正川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以下简称“重庆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19]28号)(以下简称“决定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31日披露的《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重庆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2)。

  公司对重庆监管局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高度重视,责成相关人员对决定书中涉及事项进行深入地分析和讨论,深刻反思公司在信息披露、财务核算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收到决定书后,公司董事会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所涉事项制定了整改计划,对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进行了整改,现将整改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一、信息披露方面

  存在问题1:随意变更研发费用归集口径,导致相关财务报告列报存在重大错误

  经查,你公司在外部环境和实际生产流程未发生重大变化且未履行相应决策程序的情况下,随意变更原有的研发费用归集口径,将原来在生产成本中归集的部分费用归集至研发费用。上述变更导致你公司2019年半年度财务报告、2019年三季度财务报告中相关项目列报存在重大错误,其中2019年半年度合并利润表中研发费用金额虚增843.62万元、营业成本虚减843.62万;2019年三季度合并利润表中研发费用虚增922.93万元、营业成本虚减922.93万元。

  公司整改措施如下:

  1、自重庆监管局在检查中提出此问题后,公司结合检查意见,对公司的研发情况进行了重新梳理并总结了更清晰的思路。公司通过慎重考虑后认为在实际生产环境和外部环境未发生较大变化的情况下,改变以往研发核算的方式不利于报表使用者理解和同期比较,应将研发费用归集口径与2018年披露口径保持一致。公司自2019年10月起,已按2018年研发费用的归集口径进行研发费用的归集。收到《决定书》后,公司按2018年度研发费用的归集口径,对2019年9月以前的研发费用进行重新归集,将原应归集在生产成本中的研发费用从现有研发费用中分离出来计入成本中,以保持研发费用归集口径的一致性。

  2、公司于2020年1月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并于1月9日披露了董事会相关决议及《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对2019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2019年三季度财务报告中涉及的上述财务数据列报进行了更正披露。

  整改责任人: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整改完成时间:2020年1月9日

  存在问题2:未披露《2018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你公司在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时未披露《2018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截至目前仍未补充披露。

  公司整改措施如下:

  公司在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时未同时披露《2018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已于2019年12月31日对《2018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补充披露,公司将加强相关责任人员对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则的学习,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控制,提升信息披露水平,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整改责任人:董事会秘书、内审部负责人

  整改完成时间:2019年12月31日

  二、财务内控方面

  存在问题1:收入确认跨期

  你公司目前将产品经验收合格且异议期届满作为收入确认时点。因你公司相关业务人员对录入系统的异议期管理不到位导致录入存在错误。经查,你公司收发存系统中2018年至2019年所有客户的收入异议期共有21家客户收入异议期存在错误,进而导致2018年11月至12月期间共计有6家客户收入确认时点错误,金额合计85.50万元,其中1家客户的两笔业务在2018年提前确认收入,金额合计11.75万元。其他5家收入确认时点错误但未导致跨年确认。

  公司整改措施如下:

  自重庆监管局在检查中提出此问题后,公司已责令相关人员复核所有销售合同的异议期,按合同的规定在金蝶录入系统中重新录入了收入异议期;同时在系统中增设了异议期审核环节,由财务部相关人员对录入的异议期按照合同规定进行审核后才予以确认,从而杜绝因异议期的错录而导致收入确认不准确的问题。

  整改责任人:财务负责人、财务部门、营销部门

  整改完成时间:2019年12月31日

  存在问题2:费用报销不规范、财务入账不及时

  一是你公司存在费用报销未附正规发票,以白条冲抵且未在所得税汇算清缴中予以扣除的情形;二是你公司存在费用报销审批不完整的情形;三是你公司存在财务入账不及时,部分固定资产已报废但延迟进行账务处理的情形。

  公司整改措施如下:

  1、对于无正规发票的客诉费用(金额4万元),公司已于2019年12月23日进行了所得税补缴。今后如出现无正规发票的费用,公司会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时进行汇算扣除;

  2、2019年1月公司新上了金蝶的费用报销系统,现在所有费用报销均在系统中走流程,不会再存在报销审批不完整的情形;

  3、公司将加强管理,按照规定及时进行入账处理。

  整改责任人:财务负责人、财务部门、内审部负责人

  整改完成时间:2019年12月31日

  三、其他整改措施

  (一)加强学习、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组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管不定期开展法律法规内部培训工作,增强守法合规意识;同时,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参加监管部门组织的证券法律法规、最新监管政策和资本运作培训。

  整改责任人:董事会、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部

  整改完成时间:持续开展培训、学习

  (二)健全财务内控,规范会计核算

  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公司及子公司财务人员和内控审计人员对相关内控制度进行学习,夯实财务基础工作、加强资金管控和内部审计监督,提高责任意识和工作能力,避免再次发生财务核算不符合会计准则的情况。

  整改责任人:财务负责人、财务部门、内审部门

  整改完成时间:持续开展,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内控执行情况审计及监督检查

  公司将以此次整改为契机,深刻汲取教训,加强相关责任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持续加强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力度,不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能力和水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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