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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比例达到5% 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118       证券简称:紫鑫药业       公告编号:2020-002

  

  本公司控股股东敦化市康平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仲维光及仲桂兰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敦化市康平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康平公司”)、仲桂兰及仲维光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康平公司、仲桂兰及仲维光自2018年10月15日至2020年1月8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其所持有公司股份64,199,828股,占公司股本的5.0126%。具体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一、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的基本情况

  2、权益变动前后股东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1、2019年11月30日,公司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被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公告号:2019-097),因康平公司与其一致行动人仲桂兰未能按照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交易协议约定购回股票,相关质权人对康平公司及仲桂兰已违约的股票进行平仓处理,康平公司与其一致行动人仲桂兰合计被动减持17,020,7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3%。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规定,超比例被动减持4,213,119股,占公司总股本0.33%。后续,公司将继续督促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续跟进相关质权人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并要求其严格遵守减持相关法律法规,避免发生以上行为。

  2、康平公司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4、截至本公告日,康平公司、仲维光及仲桂兰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康平公司、仲维光及仲桂兰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备查文件

  1、《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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