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消除或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93         证券简称:江苏新能        公告编号:2020-00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事项背景及承诺相关内容

  大唐国信滨海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唐滨海”)为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集团”)持股40%的参股企业,其控股股东为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唐新能源”),持有大唐滨海60%股权。大唐滨海成立于2011年12月15日,其经营范围为:电力生产(除火力发电)、运营、销售;新能源的开发、建设、经营和管理,目前大唐滨海主要负责大唐国信滨海30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以下简称“滨海海上风电项目”)的开发、建设、经营和管理。

  2014年底国信集团对江苏新能进行资产重组时,由于滨海30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处于电价变更申报待批阶段,项目收益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因此未将该股权一并注入江苏新能。2016年10月26日至2016年11月30日,国信集团将大唐滨海40%股权在江苏省产权交易所进行了公开挂牌转让,但未能转让成功。江苏新能首发上市申报时,滨海海上风电项目仍处于前期准备阶段,未有实质性经营。2017年5月12日,国信集团出具了《关于消除或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后续将不再以任何形式增加对大唐滨海的投资,并将于承诺函签署之日起一年内将所持有的大唐滨海的全部股权对外转让,解决与江苏新能的潜在同业竞争。

  二、承诺履行情况及未按期履行的原因

  承诺函出具后,国信集团持续推进大唐滨海股权的对外转让工作。2018年,国信集团组织对大唐滨海进行了再次审计评估,并以此为基础与数家公司进行了转让商谈,但始终未能达成协议。

  大唐滨海公司出资协议及《公司章程》约定,滨海海上风电项目投资总额约为50亿元(单位为人民币,下同),项目资本金为投资总额的20%,约10亿元;大唐新能源出资比例为60%,约6亿元,国信集团出资比例为40%,出资额约为4亿元;双方根据项目开发建设进展情况决定资本金到位数额和时间。因滨海海上风电项目从2018年8月开始进行机组桩基施工,需要大量建设运营资金,大唐滨海多次催促国信集团履约缴付后续资本金。2019年10月项目已近投运,为了不影响项目的建设运营,拿到获批电价,避免国有资产流失,国信集团同意先行履行出资义务;2019年12月5日,大唐滨海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项目资本金注资的议案》,同意根据项目投资比例于2019年12月底前完成补充资本金的缴纳。2019年12月12日,国信集团将34,338.16万元资本金汇至大唐滨海。

  三、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江苏省可再生能源电力实行全额保障性收购政策,未进行市场化交易,根据国家能源局《2019年前三季度风电并网运行情况》、《2018年风电并网运行情况》的数据,现阶段江苏省未发生弃风现象,政策也未要求已并网风电项目竞价上网,因此,目前公司与大唐滨海不构成实质性竞争关系,上述事项未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四、后续解决措施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国信集团仍继续在商讨大唐滨海与江苏新能潜在同业竞争问题的进一步解决措施。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披露。

  特此公告。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月11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