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8
债券代码:112691 债券简称:18爱康0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1月9日,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邹承慧先生、易美怀女士、袁源女士、赵剑先生为本交易事项的关联董事,依法回避表决。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2020年度公司同江苏爱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康实业”)、江阴爱康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康农业”)、苏州爱康能源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源工程”)、南通爱康金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金属”)、上海爱康富罗纳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罗纳融资租赁”)、广东华赣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华赣”)以及新疆爱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青海昱辉新能源有限公司、柯坪嘉盛阳光电力有限公司、苏州慧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爱康等4家公司”)进行包括太阳能配件产品及太阳能组件销售,原材料及农副产品的采购,提供运维评级服务,接受融资租赁服务等日常关联交易,合计预计总额度167,500.00万元。2019年同类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104,311.60万元。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具体预测情况如下:
注1:因控股股东爱康实业下属公司与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部分关联人数量众多,难以披露全部关联人信息,因此对于预计发生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0.5%的关联人,以同一实际控制人为口径进行合并列示。
注2:公司参股的电站公司包含九州方园博乐市新能源有限公司、金昌清能电力有限公司。
注3:向富罗纳融资租赁、广东华赣发生的融资租赁服务,2019年预计关联交易内容为支付利息及融资服务费,2020年预计关联交易内容为融资租赁并支付利息及融资服务费。
注4:以上2019年实际发生金额未经审计。
(二)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注5:因控股股东爱康实业下属公司与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关联人数量众多,难以披露全部关联人信息,因此对于预计发生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0.5%的关联人,以同一实际控制人为口径进行合并列示。
注6:上表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江苏爱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二)江阴爱康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三)苏州爱康能源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四)南通爱康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五)上海爱康富罗纳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六)广东华赣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七)新疆爱康等4家公司
1、新疆爱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2、青海昱辉新能源有限公司
3、柯坪嘉盛阳光电力有限公司
4、苏州慧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注:上述关联方财务数据由关联方提供。2018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19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本次关联交易具体执行时将以市场价格为定价基准,具体参考标准如下:
1、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可以优先参考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
2、交易事项无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的,交易定价可以参考关联人与独立于关联人的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的价格确定;
3、交易事项既无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也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参考的,可以按照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作为定价依据。
公司根据实际需求,与关联方根据公允价格,公允的支付方式、公允的交货条件等按次签订相应合同进行交易。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完善全产业链的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发展战略,对提升公司的品牌效应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稳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原材料供应渠道,有效地提高公司的收益,对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等方面产生积极的作用和影响。进一步完善公司的全产业链的布局规划,对公司未来发展起到重要作用。提升公司的品牌影响力和核心竞争力,从而提高公司的营业收入为股东创造更好的价值回报。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发展,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的关联交易未对公司的独立运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形成不利影响,公司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相关审核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以及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的审阅,对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进行了事前审核,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2020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发展和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正常交易,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亦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付款(收款)条件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且在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也应当回避表决。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
董事会审议时,独立董事就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2020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符合公司的实际需要。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交易行为公平、公正、公开,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公司持续经营,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公司本次关联交易预计属公司正常经营业务,不违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3、本次关联交易预计将根据市场化原则进行,公司应根据实际需求,与关联方根据公允价格,公允的支付方式、公允的交货条件等按次签订相应合同进行交易。付款(收款)条件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本次关联交易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合法。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本公司本次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我们已认可,没有异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本次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在同类交易中所占比重不大,不会造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确定了较为公允的定价参考标准,并明确了在实际发生交易时根据公允价格,公允的支付方式、公允的交货条件等按次签订相应合同进行交易。本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认同该议案,并对交易条件表示认可。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的相关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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