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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B)         公告编号:2020-04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0年1月13日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月13日9:15-15:00。

  2、召开地点:重庆市江北区建新东路260号重庆长安汽车科技大楼多媒体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股东大会主持人:董事、总裁朱华荣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6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2,140,632,9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572%。

  2、A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A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2,066,375,6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A股股份总数的52.975%。其中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A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1,967,127,3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A股股份总数的50.431%;通过网络投票的A股股东共26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99,248,3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A股股份总数的2.544%。

  3、B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B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2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74,257,2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B股股份总数的8.233%。其中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B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74,116,6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B股股份总数的8.217%;通过网络投票的B股股东共2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140,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B股股份总数的0.016%。

  4、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1)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表决方式: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2、非累积投票议案表决结果

  (1)总体表决结果

  本次会议议案审议总体表决情况如下表所示:

  (2)B股股东表决情况

  (3)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4)B股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公司章程》全文详细内容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关于增加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暨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3、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4、法律意见书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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