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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期届满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08          股票简称:神州高铁         公告编号:202000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8年12月24日、2019年1月11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预案》,并于2019年3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自筹资金及其他合法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回购价不超过人民币5.99元/股。详情参见公司分别于2018年12月25日、2019年1月12日、2019年3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截至2020年1月10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届满。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回购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首次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股份回购,详情参见公司2019年4月3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9)。公司分别于2019年2月2日、2019年3月2日、2019年4月3日、2019年5月6日、2019年6月5日、2019年7月2日、2019年8月2日、2019年9月4日、2019年10月9日、2019年11月5日、2019年12月4日和2020年1月4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并于2019年7月24日和2019年9月6日分别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达到1%暨回购进展的公告》和《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达到2%暨回购进展的公告》。详情参见上述公告。

  截至2020年1月10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64,417,66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32%,最高成交价为4.3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3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34,980,695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存在差异的说明

  截至2020年1月10日,公司回购总金额未达到回购方案计划金额下限,主要原因如下:

  1、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终止影响回购股份用途

  根据计划,公司回购的股份中70%-100%将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鉴于2019年以来上市公司融资政策及融资环境的变化,同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和相关项目进展情况,经与中介机构审慎研究和充分讨论,公司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已于2019年12月19日决定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从而对回购股份的用途产生影响。

  2、回购股份数量已满足股权激励计划需求

  根据计划,公司回购的股份中0%-30%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根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三年持有期内,回购股份最多可用于前两次行权,数量合计不超过4,666万股。因此,公司回购的股份已完全满足上述股票期权行权数量需求。

  3、公司整线运营维保战略升级初期需要投资拉动

  2019年公司全面推进整线运营维保服务战略升级,陆续投资了天津地铁7号线一期工程项目、唐山港货运铁路项目、三洋铁路项目等重大战略项目。因此,综合考虑公司战略规划和业务发展情况,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

  三、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64,417,663股,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

  按照截至2020年1月10日公司股本结构计算,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锁定,本次回购股份前后,公司股权变动情况如下: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回购实施结果公告前一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1、公司控股股东增减持情况说明

  为进一步保证控股股东的控制地位,以及看好公司未来发展,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国投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至2020年1月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增持公司82,934,76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98%。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国国投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646,600,76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3.25%。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增减持情况说明

  为归还前期增持公司股票相关融资,公司董事长及其一致行动人分别于2019年3月21日、2019年5月21日、2019年5月22日和2019年12月18日减持公司股份合计58,500,000股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10%。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详情参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除此之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本次公告披露前一日期间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

  五、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实施过程符合《实施细则》关于敏感期、交易委托时段的要求,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19年4月29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18,573万股,公司每5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4,643万股)

  3、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六、回购股份后续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总数为64,417,663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相关决议,本次回购股份计划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和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目前,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正在实施中,没有已批准通过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若公司未能在有效期内将回购股份用于上述用途,公司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

  对已回购股份后续的具体安排,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要求予以办理,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未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股份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条件。

  公司对本次未能达到股份回购计划下限金额表示歉意。公司将合理规划资金使用,确保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发展,维护股东利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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