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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修订旗下上海证券交易所跨市场股票ETF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通知及有关业务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将自2020年1月20日起对在上交所上市的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交易结算模式进行优化调整。基于此,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对旗下在上交所上市的跨市场股票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简称“上交所跨市场股票ETF”)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中有关清算交收与登记等内容进行了相应修订。现将主要修订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金范围

  二、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修订情况

  本次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修订内容主要为基金申购与赎回的清算交收与登记相关内容。各基金基金合同或招募说明书修订内容如下:

  (一)华夏300(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修订)

  1、基金合同修订

  2、招募说明书修订

  (二)中证500(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修订)

  1、基金合同修订

  2、招募说明书修订

  (三)战略新兴(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修订)

  1、基金合同修订

  2、招募说明书修订

  (四)MSCI A股(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修订)

  1、基金合同修订

  2、招募说明书修订

  (五)央企改革(招募说明书修订)

  (六)华夏证券、华夏银基、华夏地产、5GETF、AI智能(招募说明书修订)

  本次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且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修订自2020年1月20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可在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变化或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对上述基金法律文件进行其他必要的修改和补充。届时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hinaAMC.com)查阅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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