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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被动减持股份达到1%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金正大        公告编号:2020-00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6月29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存在可能被动减持公司股票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40),就控股股东临沂金正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沂金正大”)所持部分股份因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违约,可能存在被动减持风险情况进行了预披露。自2019年10月22日截至本公告日,临沂金正大累计被动减持公司股份合计32,817,984股,占公司总股本0.9987%。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备注:(1)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及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2)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3)截止本次公告披露日,除上述被动减持情况外,控股股东临沂金正大及一致行动人自公司于2019年9月3日披露《关于控股股东被动减持股份达到1%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1)后,不存在其他减持情况。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本次控股股东股票被动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2、临沂金正大本次被动减持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3、截至本公告日,临沂金正大本次被动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被动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差异。公司将持续关注临沂金正大被动减持计划后续情况,并督促相关方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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