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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0-00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月11日以书面形式和电子邮件发出,会议于2020年1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8人,实参与表决董事8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会议表决,一致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华晨电力股份公司及所属公司为周口隆达发电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所属控股公司周口隆达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周口隆达发电”)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敞口额度不超过14,000万元、期限1年的综合授信,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晨电力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华晨电力”)及所属全资公司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笔担保为到期续保,由周口隆达发电提供反担保。具体业务和担保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二、关于公司为新投华瀛石油化工(深圳)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所属控制公司新投华瀛石油化工(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投华瀛”)向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申请敞口金额不超过30,000万元、期限2年的综合授信,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以华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持有的华晨电力5%股权提供质押。该笔担保为到期续保,由新投华瀛提供反担保。具体业务、担保和质押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与所属控股(控制)企业间以及公司所属各控股(控制)企业间提供担保的议案》,上述各项议案经本次董事会批准后即可实施。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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