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52 证券简称:长高集团 公告编号:2020-0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近日,经湖北省华网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网电力”)20位原股东申请,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了《民事裁定书》(2019湘01民初2735号):对华网电力原股东诉湖南长高高压开关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案,作出准许原告撤诉的裁定。
一、前期披露的关于本次诉讼的信息
2019年7月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收到民事起诉状及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39),柳安喜、张艺林、吴青、彭纯心、刘小山、贺佐智、江帆、蒋幼玲、文芳、王瀚、卢炜、赵洁、夏凯、李荣、李汉兵、胡鹏飞、梅辉冠、杜东标、吕露、胡红卫等华网电力20名原股东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诉讼状》,因华网电力股权转让事宜对公司提起诉讼。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
2019年12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71),为妥善解决各方关于本次股权转让所产生的争议,友好了结民事诉讼案件,对本次股权转让中各项遗留问题予以一揽子处理,经友好协商,公司、华网电力原股东、华网电力于2019年12月26日共同签署了《湖南长高高压开关集团股份公司与湖北省华网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原全体股东关于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2020年1月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解除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公司因本次诉讼事项被冻结的四个银行账号已于2019年12月31日全部解除冻结,恢复正常使用。
上述公告均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二、关于本案的进展情况
原告柳安喜、张艺林、吴青、彭纯心、刘小山、贺佐智、江帆、蒋幼玲、文芳、王瀚、卢炜、赵洁、夏凯、李荣、李汉兵、胡鹏飞、梅辉冠、杜东标、吕露、胡红卫于2020年1月10日以双方达成调解为由向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
日前,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作出准许原告撤诉的裁定。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尚未披露的未决诉讼共计13起,涉及金额共计1,992.76万元,其中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为主诉的案件共计7起,涉及金额482.68万元,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为被诉的案件共6起,涉及金额1,510.08万元。
除此外,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诉讼对公司2019年度利润及以后年度利润不会产生负面影响。
五、备查文件
《民事裁定书》(2019湘01民初2735号)
特此公告。
湖南长高高压开关集团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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