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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燃气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139         证券简称:深圳燃气            公告编号:2020-003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于2020年1月14日(星期二)下午17:00在深圳市福田区梅坳一路268号深燃大厦十四楼第3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5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戈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逐一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减少财务费用,降低经营成本,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不存在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到期尚未归还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港华国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监事纪伟毅回避表决。

  经审核,本次关联交易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出具了独立意见,关联董事陈永坚、黄维义、何汉明回避表决。港华国际能源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华国贸)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不存在履约风险。公司向港华国贸购买液化天然气有利于提升气源保障能力。此项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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