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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03        证券简称:以岭药业        公告编号:2020-00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0年1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文件于2020年1月6日以电话通知并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以岭主持,监事会成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审议程序和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吴以岭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决定设立战略与规划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四个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战略与规划委员会:吴以岭(召集人)、吴相君 、刘骁悍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高沛勇(召集人)、王震、吴瑞

  提名委员会:刘骁悍(召集人)、高沛勇、吴相君

  审计委员会:王震(召集人)、刘骁悍、徐卫东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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