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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资组建重庆渝西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的对外投资公告

  证券代码:600917        证券简称:重庆燃气       公告编号:2020-00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重庆渝西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暂定名)。

  投资金额及持股比例:公司出资6.4亿元(首期出资2.56亿元),为第一大股东,持有股权32%。

  一、投资概述

  根据重庆市委、市政府规划部署,为服务渝西地区天然气(页岩气)勘探开发,实现渝西地区天然气资源与国家干网、主城管网的互联互通,公司拟作为第一大股东参与组建 “重庆渝西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合资公司)。

  本投资项目已于2020年1月15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合资公司其他合资各方内部核准流程尚在履行中,合资项目需获得政府部门对该项目的相关批复文件后,方可开始项目建设。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合资公司基本情况

  合资公司暂定名“重庆渝西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拟定注册资本人民币20亿元,经营范围为天然气管道输送及配套设施投资、建设、运营及租赁。上述内容以登记主管部门最终核定为准。

  合资公司由五家单位共同组建,出资金额、方式及持股比例如下:

  三、其他合资方介绍

  (一)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安德路16号

  法定代表人:王宜林

  注册资本:18,302,097万元

  成立日期:1999年11月05日

  主要经营范围:原油和天然气的勘探、开发生产销售;原油和天然气的勘探、开发生产销售;基本石油化工产品、 衍生及其他的天然气存和销售;基本石油化工产品、 衍生及其他的天然气存和销售。

  (二)中国石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安德路甲67号六层

  法定代表人:高爱华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9年12月01日

  主要经营范围:天然气项目投资;天然气储运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服务;造价咨询、招标代理;销售建筑材料。

  (三)重庆页岩气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重庆市两江新区龙晴路2号A1幢1-9-1

  法定代表人:胡建国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5年6月11日

  主要经营范围:页岩气及相关领域、矿产资源领域、新能源新材料领域、其他领域的股权投资及咨询服务。

  (四)重庆聚祥燃气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兴镇两江大道618号

  法定代表人:何福俊

  注册资本:1200.2万元

  成立日期:2016年09月09日

  主要经营范围:从事燃气经营;天然气技术开发、技术咨询等。

  公司已对交易各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各合资方在设立及存续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其它规范性文件规定,具备对外投资资格,资产状况能满足合资设立公司,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碍。

  四、拟签订合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署合资协议,具体内容和相关条款以实际签署的合资协议为准。合资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合资方出资期限

  合资公司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20亿元。由合资方按持股比例在合资公司登记设立后一个月内以货币方式首期出资8亿元,后续出资由合资公司按批准的投资计划和业务发展计划向各方发出缴付通知后60日内缴付至合资公司。

  2.合资公司的经营模式

  合资各方通过设立的合资公司投资建设、管理、运营重庆渝西天然气输气管网项目(合资项目),为用户提供天然气管输服务,通过收取天然气管输费,获取收益和利润。

  3.合资项目内容及规划

  合资项目为渝西天然气输气管网,建设内容包括1条天然气输气干线和9条天然气输气支线,长度共计约550千米,预计建设投资74.12亿元。项目建设分三期推进,结合天然气(页岩气)资源落实及开采进度和输气需求,由合资公司逐步实施。

  该合资协议尚需合资各方履行内部决策核准程序。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可研报告,该合资项目上游资源可靠,下游市场落实,整个工程项目技术水平成熟可靠,经济效益可行。公司作为第一大股东参与组建本合资公司,有利于提高公司对渝西地区天然气(页岩气)资源的调配能力,拓展管输业务,增强在城镇燃气终端业务发展上的竞争优势,巩固与上游企业的合作关系,符合自身的战略发展方向。

  合资公司其他合资各方内部核准流程尚在履行中,合资项目需获得政府部门对该项目的相关批复文件后,方可开始项目建设。本项目建设周期长,投资金额大,且上下游涉及企业较多,运营环境复杂,如果未来工作气量达不到设计规模,会对公司财务造成一定影响。

  公司将根据合资公司组建情况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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