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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901         证券简称:永创智能         公告编号:2020-010

  债券代码:113559         债券简称:永创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到位及存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497号)核准。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创智能”,“本公司”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人民币512,17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10,377,358.49元(不含税)以及律师费、会计师费用、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2,311,525.46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9,481,116.05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于2019年12月27日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19】492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2、前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9年9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10,000万元,使用期限12个月。截至2020年1月13日,公司已提前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9-067、2020-004)。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拟实施的“年产40,000台(套)包装设备建设项目”已使用自己资金先期投入3,158.10万元,将用本次募集资金进行置换;“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投入13,500万元。

  截至2020年1月16日,募资金余额及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三、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保证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和运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年产40000台(套)包装设备建设项目”的闲置募集资金15,000万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12个月,到期归还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将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将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公司承诺,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到期前,如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程加快而需要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将及时归还该部分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以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1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15,000万元,使用期限12个月。

  本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1)公司此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上述事项已履行了必要法律程序及审批程序。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5,000万元,使用期限12个月。

  2.监事会的意见

  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5,000万元,使用期限12个月。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系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未超过12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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