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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名称: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股票简称:华映科技

  公司股票代码:000536

  公司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华映管(百慕大)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Clarendon House,Church Street,Hamilton HM11,Bermuda(英属百慕大群岛)

  通讯地址:Clarendon House,2 Church Street,P.O.Box HM666,Hamilton HMCX, Bermuda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比例降低

  签署日期:二O二O年一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映科技”)拥有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华映科技中拥有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基于:2017年2月6日至2017年3月31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中华映管(纳闽)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已于2018年12月23日完成清算)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华映科技无限售条件流通股69,999,922股,占彼时华映科技总股本的4.05%;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持有的华映科技股权进行质押借款,因债务到期未履行支付义务,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12日至2019年12月17日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共计卖出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华映科技27,640,594股,占华映科技总股本的0.999%。自2016年9月30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后至今,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减持华映科技股权比例为5.05%,减持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华映科技25.37%股权。

  第一节  释 义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中华映管(百慕大)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4年6月16日

  注册地址:Clarendon House,Church Street,Hamilton HM11,Bermuda(英属百慕大群岛)

  法定代表人:陈文瑞

  注册资本:13,190万美元

  法人组织机构代码:19586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期限:永续经营

  经营范围:控股投资

  通讯方式:Clarendon House,2 Church Street,P.O.Box HM666,Hamilton HMCX, Bermuda

  股东:中华映管持有华映百慕大100%的股份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员基本情况

  以上人员在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3、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达到或超过 5%以上股份。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基于2017年2月6日至2017年3月31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中华映管(纳闽)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已于2018年12月23日完成清算)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华映科技无限售条件流通股69,999,922股,占彼时华映科技总股本的4.05%;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持有的华映科技股权进行质押借款,因债务到期未履行支付义务,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12日至2019年12月17日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共计卖出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华映科技27,640,594股,占华映科技总股本的0.999%。自2016年9月30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后至今,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减持华映科技股权比例为5.05%,减持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华映科技25.37%股权。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华映科技25.37%股权中,10.74%已进入司法拍卖/变卖程序,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被动减持。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变化情况如下:

  注:华映百慕大持有华映纳闽58.97%股权,为华映纳闽控股股东;华映纳闽于2018年12月23日完成清算。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2017年2月-3月,华映百慕大及华映纳闽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华映科技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合计69,999,922股,占华映科技总股本的4.05%(其中,华映百慕大减持股份数量39,959,500股,占华映科技总股本的2.31%;华映纳闽减持股份数量30,040,422股,占华映科技总股本的1.74%)。减持后,华映百慕大持有华映科技455,806,072股,占华映科技总股本的26.37%;华映纳闽不再持有华映科技股票(详见2017年4月1日,华映科技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完成减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4号)。

  (2)2017年5月31日,华映科技依2016 年度分红派息、转增股本方案,以截止2016年12月31日华映科技总股本1,728,770,50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6股,转增后,华映百慕大持有华映科技股份数为729,289,715股,占华映科技总股本的26.37%。

  (3)2019年12月12日至2019年12月17日,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共计卖出华映百慕大所持华映科技27,640,594股,华映百慕大因此被动减持华映科技27,640,594股,持股比例降至25.37%(详见2019年12月18日,华映科技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权被强制执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164号)。

  上述两次减持导致华映百慕大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减持华映科技股份比例达5.05%。

  另外:1.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12月24日10时至2019年12月2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拍卖华映百慕大持有的华映科技70,000,000股股票及83,000,000股股票。根据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页面显示的拍卖结果,该次拍卖流拍;2.宁德中院于2019年12月24日10时至2019年12月2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宁德中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拍卖华映百慕大持有的华映科技部分股权129,600,000股尚未完成交割程序,华映百慕大针对此次拍卖认为拍卖起拍价明显低于保留价,已于2020年1月7日向宁德中院递交异议状提出异议。宁德中院尚未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也尚未对华映百慕大的异议作出裁定。故前述拍卖尚未产生权益变动。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权利限制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股份及相关限制情况如下:

  1、股份限售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股份均为可上市流通股。

  2、股份质押、冻结及被裁定拍卖(变卖)情况

  除上述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其他的权利限制。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前次权益变动报告书简要情况

  前次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的日期:2016年9月

  前次权益变动后持股种类和数量:华映百慕大持有华映科技495,765,572股股票,占华映科技总股本的28.68%;华映纳闽持有华映科技30,040,422股,占华映科技总股本的1.74%。华映百慕大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华映科技525,805,994股,占华映科技总股本的30.42%。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2019年12月12日至2019年12月17日,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共计卖出华映百慕大所持华映科技27,640,594股,华映百慕大因此被动减持华映科技27,640,594股,持股比例降至25.37%。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已披露的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亦不存在根据适用法律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档;

  3、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档

  二、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供投资者查询。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华映管(百慕大)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文瑞

  签字:      

  日期:2020 年 1月 16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华映管(百慕大)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文瑞

  签字:      

  2020 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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