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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辞职及选举董事长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82       证券简称:*ST中绒       公告编号:2020-0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1月15日收到公司董事戴平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戴平先生申请辞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顾问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再留任上市公司工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戴平先生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戴平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会对戴平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因工作需要及岗位变动原因,公司董事长申晨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集人职务,继续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并被董事会聘任为公司副总经理。

  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1月17日召开七届十五次董事会,选举李向春先生为董事长,并担任公司战略委员会召集人,任期同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李向春先生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公司董事长、董事辞职进行核查,并对选举董事长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因公司目前董事会人数低于公司章程规定的人数,公司将尽快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补选公司董事。

  特此公告。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一月十八日

  附件:新任董事长个人简历

  李向春先生简历

  李向春,男,1964年出生,汉族,西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新加坡国立大学EMBA。曾任兵团律师事务所律师;2000年1月至今,任职海南通用同盟医药有限公司董事;2000年5月至今,任职中海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2001年12月至今,任职云南九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11月至今,任职恒天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9年4月起担任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职务,2019年4月至2020年1月任公司总经理职务。

  李向春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是本公司现控股股东恒天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总经理。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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