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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18     证券简称:紫鑫药业   公告编号:2020-00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1月17日上午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1月6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鉴于公司董事会已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郭春林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且郭春林先生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要求,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郭春林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会议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经与会董事一致推荐,本次会议由董事封有顺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封有顺先生担任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审议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选举封有顺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其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长辞职及选举新任董事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6)。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审议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候选人资格,同意补选封有顺先生担任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补选田丰先生担任第七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任期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同意补选田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补选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田丰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事项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 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9)。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度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及各级控股子公司2020年度向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等申请融资担保额度(包括新增及原融资到期后续展)合计不超过39亿元,在总融资担保额度下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在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等选择具体业务品种进行额度调配,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融资及担保事项,将提请股东大会自通过上述事项之日起授权董事会具体组织实施,不再另行召开股东大会。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事项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度融资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8)。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审议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10)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月18日

  附件:

  个人简历

  田丰先生,1971年10出生,汉族,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2007年-2009年曾任北京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10年至2013年曾任紫鑫药业审计负责人,2013年至2016年曾任紫鑫药业监事长。与本公司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列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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