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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3730          股票简称:岱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全体董事均出席了本次会议

  ● 本次董事会全部议案均获全票通过,无反对票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6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6名。会议由全体董事推举董事姜银台先生主持,公司全体新当选监事及拟聘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选举姜银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同本届董事会。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1)。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选举姜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同本届董事会。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1)。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构成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构成如下:

  (1)战略委员会委员:

  董事长姜银台(召集人)、副董事长姜明、独立董事方祥勇

  (2)审计委员会委员:

  独立董事郝玉贵(召集人)、独立董事方祥勇、董事长姜银台

  (3)提名委员会委员:

  独立董事方祥勇(召集人)、独立董事郝玉贵、副董事长姜明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独立董事方祥勇(召集人)、独立董事郝玉贵、董事长姜银台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1)。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聘任姜明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同本届董事会。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1)。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聘任叶春雷先生、沈艇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同本届董事会。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1)。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聘任肖传龙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同本届董事会。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1)。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聘任肖传龙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同本届董事会。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1)。

  独立董事就上述四项议案(议案4、议案5、议案6、议案7)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2、经审阅相关人员的教育背景、个人履历,相关人员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所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3、本次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聘任姜明先生为公司总裁;叶春雷先生、沈艇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肖传龙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

  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聘任张文譞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同本届董事会。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1)。

  特此公告。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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