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18 证券简称:ST康美 编号:临2020-005
债券代码:122354 债券简称:15康美债
债券代码:143730 债券简称:18康美01
债券代码:143842 债券简称:18康美04
优先股代码:360006 优先股简称:康美优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月17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债券付息及回售风险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0】0122号,以下简称“《工作函》”),具体内容如下: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于2020年1月17日晚间发布公告称,15康美债存在未能及时全额兑付回售本金及利息的风险。此外,15康美债的受托管理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我部反映相关情况称,公司偿付压力巨大,预计存在未能及时全额兑付回售本金及利息的风险。上述事项对公司及投资者影响重大,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7.1条的规定,现就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前期我部多次督促公司尽快筹措资金,按债券募集说明书要求及时足额兑付债券回售资金,并充分提示有关风险。请你公司结合目前财务状况,再次认真核实能否按期足额兑付债券回售本金及利息,及时披露相关资金安排,做好风险提示,保护好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如存在无法按时足额兑付的情形,公司应妥善做好处置安排,及时披露有关情况,充分提示风险,避免误导投资者。
二、前期我部多次督促债券受托管理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注公司债券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受托管理人再次核实公司债券相关兑付风险,督促公司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并依据本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出具并披露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三、公司目前存量债务规模较大。请你公司做好财务安排,妥善化解相关债务风险,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保护公司及投资者合法权益。
请公司收到本工作函后立即对外披露。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勤勉尽责、诚实守信,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认真落实本工作函的要求,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充分提示有关风险。”
公司将认真落实工作函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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