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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13          证券简称:奥士康          公告编号:2020-00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士康”)于2020年1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障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以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对54,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证券公司及其他金融机构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并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对15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自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起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的额度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金额为准。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每笔理财产品的种类、金额、收益率、期限等以签署的具体合同为准。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签署理财产品相关协议等一切事宜。

  本次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一、募集资金有关情况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990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601.3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30.3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9,407.49万元,扣除发行费用6,693.97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02,713.52万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7年11月28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17]18334号)。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根据《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情况,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2、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市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分行营业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资阳支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银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立和存储情况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1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3)。

  3、募集资金的使用及余额情况

  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实际累计投入使用募集资金52,743.05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54,463.94万元。具体情况见下表:

  二、前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和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19年4月2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并于2019年6月13日召开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62,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对68,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三、本次投资的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2、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4,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5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自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起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的额度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金额为准。

  3、投资产品品种

  闲置募集资金拟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保本型产品、证券公司理财产品及其他金融机构的保本型产品。自有资金拟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证券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产品。

  4、投资决议有效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决策程序

  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及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需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由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发表独立意见、核查意见,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6、实施方式

  公司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7、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与提供现金管理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公司投资的理财产品属于保本型/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影响的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

  2、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投资风险,上述投资将严格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建立投资台账,安排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五、对公司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适时进行保本型/低风险投资理财,能够获得一定投资收益,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及募投项目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在授权时间内以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开展以及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并且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对54,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预计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证券公司及其他金融机构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公司及子公司对15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预计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影响公司正常的资金周转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子公司以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意见:

  国信证券通过查看公司公告、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和独立董事意见,对该事项进行了核查。

  根据核查,国信证券认为:

  1、奥士康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及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奥士康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及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提请公司注意,拟投资的产品需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条件,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综上所述,国信证券对奥士康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及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及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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