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13 证券简称:奥士康 公告编号:2020-004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0年1月17日下午16:00在湖南省益阳市资阳区长春工业园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由监事会主席周光华先生主持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月14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确保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及募投项目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在授权时间内以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开展以及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并且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累计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单个银行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若涉及担保事项,公司将另行审议。
具体融资合同的种类、金额、利率、融资期限等以签署的具体合同为准。
本次授信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办理签订融资合同的具体事宜,并同意董事会在前述授权范围内转授权公司总经理或财务相关负责人及子公司及其管理层行使该项融资决策权、签署融资相关协议等一切事项,授权期限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即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予以实施。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合法、合规,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有利于保证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激励公司中层管理人员以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核查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初步审核,监事会认为:《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中所列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内部网站或其他方式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前3至5日披露对激励名单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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