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日常经营的需要,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合理预计。
2020年,公司及子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广州市仁安包装有限公司、广州宏途教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广从物流有限公司、广东光泰激光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安泰化学有限公司、广东高科力新材料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4,426万元。
公司于2020年1月1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邹榛夫、邹珍美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此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此关联交易预计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广州市安泰化学有限公司、邹珍祥、邹榛夫、邹珍贵、邹珍美、邹珍凡、陈明星需回避表决。
(二)预计2020年度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均为不含税金额。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均为不含税金额。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广州市仁安包装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广州市仁安包装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84747568980D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广州市从化鳌头镇龙星路69号(自编之二)
法定代表人:邹珍祥
注册资本:壹仟贰佰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3年03月19日
营业期限:2003年03月19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9年9月30日,广州市仁安包装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8,581,486.14元,所有者权益合计15,753,875.57元,2019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6,149,549.89元,净利润为1,260,359.23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币种为人民币)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邹榛夫先生为广州市仁安包装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邹珍祥之弟,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广州市仁安包装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广州市仁安包装有限公司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二)广州宏途教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广州宏途教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340222945N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广州市黄埔区南翔一路62号自编六栋一楼西北部(仅限办公用途)
法定代表人:徐丹
注册资本:壹仟叁佰捌拾壹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5年05月20日
营业期限:2015年05月20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研究和试验发展(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网址:http://cri.gz.gov.cn/。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9年9月30日,广州宏途教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为85,667,524.07元,所有者权益合计68,512,014.60元,2019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40,608,084.11元,净利润为-23,259,628.94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币种为人民币)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邹榛夫先生为广州宏途教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广州宏途教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广州宏途教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广州广从物流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广州广从物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AR65L2J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经营场所: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黄庄北路121号广州沙太货运站内5A12-14号铺位
法定代表人:陈明星
注册资本:伍佰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8年03月22日
营业期限:2018年03月22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道路运输业(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9年9月30日,广州广从物流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181,009.93元,所有者权益合计88,764.55元,2019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4,281,217.74元,净利润为98,764.55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币种为人民币)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邹榛夫先生为广州广从物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明星之兄,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广州广从物流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广州广从物流有限公司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四)广东光泰激光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广东光泰激光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7536966200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南翔一路62号自编六栋一楼东南部101房
法定代表人:温昌发
注册资本:叁仟贰佰捌拾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3年09月11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陶瓷网纹辊激光技术服务,电子计算机软硬件及网络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自有物业出租;销售:日用百货,建筑材料,五金、交电;激光陶瓷网纹辊研究、生产、开发、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9年9月30日,广东光泰激光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30,601,355.10元,所有者权益合计94,944,971.70元,2019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36,543,496.63元,净利润为5,471,172.63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币种为人民币)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邹榛夫先生为广东光泰激光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且为实际控制人,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广东光泰激光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广东光泰激光科技有限公司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五)广州市安泰化学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广州市安泰化学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61863307XP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东郊工业园建工路8号海旺工业大厦首层
法定代表人:胡晓颖
注册资本:捌仟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89年01月18日
营业期限:1989年01月18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网址:http:cri.gz.gov.cn/。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9年9月30日,广州市安泰化学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46,536,651.13元,所有者权益合计111,061,875.50元,2019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为8,898,745.44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币种为人民币)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广州市安泰化学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广州市安泰化学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广州市安泰化学有限公司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六)广东高科力新材料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广东高科力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719287954J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东郊工业园建工路8号首层103室
法定代表人:胡晓颖
注册资本:人民币陆佰万元
成立日期:1999年12月23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化工设备的设计与销售;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9年9月30日,广东高科力新材料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9,636,015.60元,所有者权益合计-458,650.44元,2019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489,838.97元,净利润为1,154,743.49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币种为人民币)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邹榛夫先生为广东高科力新材料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广东高科力新材料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广东高科力新材料有限公司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充分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具体按照实际发生情况签署相关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拟发生的上述交易为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必须发生的持续性交易行为,与关联方的交易行为有利于保证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经营,且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及子公司的业务独立性、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要业务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及独立意见
(一)公司的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我们认为,公司预计的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在公平、公正、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关联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进行审议,关联董事邹榛夫、邹珍美需回避表决。
(二)公司的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预计的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在公平、公正、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关联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独立性、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构成不利影响。公司董事会审议《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时,关联董事邹榛夫、邹珍美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预计的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遵循了交易方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未发现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
1、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交易之事前认可意见;
4、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交易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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