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宝鹰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0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月15日以书面、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0 年1月1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余少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所”)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独立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 2019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请大华会所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1)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2)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月19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