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宝鹰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0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月15日以书面、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0 年1月1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余少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所”)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独立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 2019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请大华会所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1)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2)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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