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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林锦佳纠纷案诉讼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ST大洲        公告编号:临2020-01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新大洲”)于2019年4月23日披露了林锦佳诉本公司、黑龙江恒阳牛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恒阳牛业”)、黑龙江恒阳农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阳集团”)、讷河瑞阳二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阳二号”)、徐鹏飞、陈阳友民间借贷纠纷案的情况(诉讼标的金额19655493元),并于2019年12月18日披露了进展情况,详见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45号)、《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林锦佳1850案,公告编号:临2019-142号)。

  一、进展情况

  本公司于2020年1月20日收到了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2019年9月2日签发的《查封、扣押、冻结财产通知书》((2019)粤0307民3648号)、2019年3月18日签发《民事裁定书》((2019)粤0307民3648号),主要内容为:已查封、冻结、扣押被申请人(被执行人)新大洲、恒阳牛业、瑞阳二号、陈阳友财产(以人民币19655493元为限)。

  查封、冻结结果如下:

  1)冻结被申请人新大洲在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华新支行三个账号、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市虹口支行的账号、在平安银行上海普陀支行的账号、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市安亭支行的账号、在中国银行上海市徐泾支行的账号、在汇丰银行上海分行的账号、在民生银行上海市青浦支行的账号、在兴业银行上海市大柏树支行的账号、在杭州银行上海市虹口支行的账号、在南洋银行上海分行的账号、在广发银行上海外滩支行的账号、在南京银行上海市长宁支行的账号、在广东华兴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的账号内银行存款,冻结以人民币19655493元为限,冻结期限为自冻结之日起一年;

  2)冻结被申请人恒阳牛业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讷河市支行的账号内银行存款,冻结以人民币19655493元为限,冻结期限为自冻结之日起一年;

  3)查封(轮候查封)被申请人新大洲名下持有上海新大洲投资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查封期限为自查封或转为正式查封之日起三年;

  4)查封(轮候查封)被申请人恒阳牛业名下四川润丰肉食品有限公司70%、广东国坤恒阳食品有限公司51%的股权,查封期限为自查封或转为正式查封之日起三年;

  5)查封(轮候查封)被申请人瑞阳二号名下持有的恒阳牛业34.89%的股权,查封期限为自查封或转为正式查封之日起三年;

  6)查封(轮候查封)被申请人陈阳友名下持有恒阳集团45.45%、瑞阳二号100%、讷河新阳生化制品有限公司31.33%、深圳市尚衡冠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14.29%的股权,查封期限为自查封或转为正式查封之日起三年。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公司信用评级受到重大负面影响,被查封股权存在被执行拍卖的可能,持续经营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020年度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签发的《查封、扣押、冻结财产通知书》((2019)粤0307民3648号)、《民事裁定书》((2019)粤0307民3648号)。

  以上,特此公告。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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