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ST大洲 公告编号:临2020-01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可能被暂停上市的原因及风险提示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2018年度财务报告被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已于2019年4月30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1.1条第(四)项的相关规定“因审计意见类型触及本规则第13.2.1条第(四)项规定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继续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权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交易”,如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继续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于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可能被暂停上市,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可能继续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3.2.1条第(一)项的相关规定“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连续为负值或者因追溯重述导致最近两个会计年度净利润连续为负值,深圳证券交易所有权决定其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鉴于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即使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不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若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继续为负值,公司股票交易将继续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三、其他事项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报刊及网站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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