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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祥生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358         证券简称:祥生医疗        公告编号:2020-008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祥生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祥生医疗”或“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0年1月1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0年1月8日通过通讯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与会的各位监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无锡祥生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对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总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后,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总量由60万股调整为56.25万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由48万股调整为45万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总量由12万股调整为11.25万股。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是否成就进行核查,认为:

  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无锡祥生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进行核查,认为:

  公司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无锡祥生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0年1月17日,并同意以2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42名激励对象授予45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6)。

  特此公告。

  无锡祥生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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