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232        证券简称:格尔软件        公告编号:2020-009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次减持计划披露日(2019年11月12日),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杨文山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96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7410%;公司董事陈宁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91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7031%;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叶枫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46,86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8633%;公司副总经理范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3793%。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杨文山先生自2019年12月4日至2020年1月17日,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减持本公司股份649,99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5360%,减持均价为:36.10元/股。本次减持计划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时间过半,收盘后,杨文山先生仍持有公司股票6,312,01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5.2050%,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陈宁生先生自2019年12月4日至2020年1月17日,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减持本公司股份852,622股,约占公司总股本0.7031%,减持均价为:38.47元/股。本次减持计划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时间过半,收盘后,陈宁生先生仍持有公司股票6,063,378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8%,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范峰先生自2019年12月4日至2020年1月17日,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减持本公司股份1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082%,减持均价为:43.36元/股。本次减持计划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时间过半,收盘后,范峰先生仍持有公司股票45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3711%,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自2019年12月4日至2020年1月17日,叶枫先生因个人原因及市场情况未实施减持。本次减持计划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时间过半,收盘后,叶枫先生仍持有公司股票1,046,86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8633%,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否 

  公司于2019年12月22日、2020年1月8日分别召开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及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议案》及其他与非公开发行的相关事项。该次董事会、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19年12月12日发出。有关详情请见公司于2019年12月24日、2020年1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了《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55)、《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56)、《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预案》(公告编号:2019-057)、《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01)。杨文山、陈宁生、叶枫、范峰本次减持计划系因其自身资金需要进行的自主安排,与公司筹划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无关。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杨文山先生、陈宁生先生、叶枫先生、范峰先生不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且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系杨文山先生、陈宁生先生、叶枫先生、范峰先生根据自身资金安排需要自主决定,减持计划尚未完成。在减持期间内,其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否 

  (三)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的情况。

  特此公告。

  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21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