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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053     证券简称:成都燃气     公告编号:2020-00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燃气”或“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0年1月20日在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少陵路19号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7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1月14日以书面、电话、邮件等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13人,实际参会董事13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罗龙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合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95,964,158.46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其中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92,780,265.78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183,892.68元置换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告》(公告编号:2020-004)。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冯欣豪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

  三、备查文件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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