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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789          证券简称:建艺集团        公告编号:2020-01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被否决议案为《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1月21日(星期二)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1月2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月2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建艺大厦19层公司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海云先生

  6、会议的通知:公司于2020年1月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了《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8人,代表股份63,409,23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5.9354%。其中:

  1、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61,830,58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4.7918%。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578,6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1436%。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海云先生主持,公司6名董事、3名监事出席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律师等列席会议。其中,副董事长刘珊委托董事长刘海云出席,董事、副总经理孙昀委托董事、副总经理颜如珍出席,独立董事刘晓一委托独立董事丘运良出席,监事杨广生委托监事会主席陈景辉出席。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认真审议,以记名方式进行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以累积投票方式逐项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选举刘海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61,830,5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5104%。刘海云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1.02《选举刘珊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61,830,5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5104%。刘珊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1.03《选举颜如珍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61,830,5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5104%。颜如珍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1.04《选举孙昀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61,830,5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5104%。孙昀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2、以累积投票方式逐项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选举刘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61,830,5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5104%。刘原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2.02《选举葛锐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61,830,5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5104%。葛锐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3、以累积投票方式逐项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01《选举陈景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61,830,5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5104%。陈景辉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51%。

  3.02《选举刘国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61,830,5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5104%。刘国平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3,409,0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7%;反对1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578,4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2%;反对1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同意票数过半,本议案审议通过。

  5、审议未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63,409,2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1,578,6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同意票数未过半,本议案审议未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姚奥 王素芬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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