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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华凯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300592         证券简称:华凯创意         公告编号:2020-01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湖南华凯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华凯创意,证券代码:300592)于2020年1月17日、2020年1月20日、2020年1月2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相关说明

  根据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进行了必要核实,现对有关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已披露的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2020年1月15日发布了《2019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0-009);2020年1月16日发布了《关于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0-010);2020年1月17日发布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未获得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1);2020年1月21日发布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1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除此之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关于公司本次并购重组事宜的后续进展情况,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3号文规定:公司董事会将在收到中国证监会不予核准决定后10日内,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就是否修改或终止本次重组方案作出决议并予以公告。

  6、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发生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7、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其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2、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华凯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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