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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中兴商业         证券代码:000715        公告编号:ZXSY2020-1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月17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1月21日在公司9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其中,董事朱会君女士、刘震海先生、张尧志先生,独立董事赵希男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表决),公司3名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魏海军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与会董事审议了《关于增补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此项议案,同意增补刘震海先生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补选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为:魏海军先生、屈大勇先生、朱会君女士、刘震海先生、赵希男先生,魏海军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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