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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76          证券简称:洛阳玻璃          编号:临2020-002号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0年1月2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冲先生主持,会议采用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蚌埠中建材信息显示材料有限公司(简称“蚌埠中显”)玻璃窑炉烟气除尘脱硫脱硝工程项目的议案。

  为响应国家环保要求,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环保相关规章制度和测量标准,满足企业后续发展的需要,实现企业的绿色可持续发展,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蚌埠中显投建玻璃窑炉烟气除尘脱硫脱硝工程项目。项目估算投资总额约人民币1,083万元,全部为建设投资。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凯盛科技集团公司(简称“凯盛集团”)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凯盛集团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由凯盛集团为本公司提供融资担保、资金代付等金融服务。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股东进行金融服务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四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情况,同意公司为子公司在申请银行授信及项目贷款时提供担保,预计2020年度将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不超过1.9亿元人民币。同时,根据实际需要,在担保实际发生总额不超过预计年度担保总额的情况下,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可以调剂使用。董事会批准授权公司董事长在年度担保限额内审批及签署具体的担保文件。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发布公司2019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的议案。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19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人民币4,000万元到5,500万元。同意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发布2019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申请授信7000万元、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申请授信1亿元。预计授信期限均为1年。授信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均由凯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同时,董事会批准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在上述授信额度内的相关授信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 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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