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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013         证券简称:亚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5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0年1月2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收到3名监事的有效表决票。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程序合法。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规定的作为激励对象的条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调整在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

  详见刊登于2020年1月23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6)。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规定的资格条件,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具备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主体资格,满足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规定。监事会同意以2020年1月22日为授予日,向265名激励对象授予423.05万股限制性股票。

  详见刊登于2020年1月23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向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监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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