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依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有关规定, 现就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充确认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基于公司实际经营业务之需要,公司与关联方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发生日常性关联交易,该等关联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为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在表决过程中进行了回避,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合法有效。

  上述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表决该议案时,关联股东应予以回避。

  2020年1 月21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