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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515             证券简称:欧普照明            公告编号:2020-00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0年2月6日召开。鉴于当前新冠肺炎疫情等社会经济以及证券市场等紧急因素,本次董事会通知于2020年2月5日通过电子邮件发出,2020年2月6日召开会议,本次董事会的紧急召开得到了全体董事的一致认同。本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耀海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公司公告2020-004《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方案自董事会决议之日起生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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