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12 证券简称:三泰控股 公告编号:2020-020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2月6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2月6日18: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光辉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及数量的议案》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已经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鉴于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1名激励对象退休,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调整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664人变为660人,原拟授予离职和退休的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由本次激励计划中的其他激励对象认购,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不变。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上述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人员符合《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2月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及数量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慎核查《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后,监事会认为截止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正式在职员工,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持有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经核查,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
(一)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二)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三)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四)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六)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监事会同意以2020年2月6日为授予日,授予660名激励对象5,137.0641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14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2月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年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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