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63 证券简称:三湘印象 公告编号:2020-00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湘印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2月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将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资金总额不超过(含)人民币10,000万元且不低于(含)人民币5,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含)人民币6.8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2月3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3)。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回购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公告。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基本情况
2020年2月11日,公司首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股份,回购股份数量489,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6%,其中,最高成交价为4.03元/股,最低成交价3.9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965,197.96元(含交易费用),本次实施回购符合既定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实施过程严格遵守《回购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相关规定,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符合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未达到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3、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0年2月11日)前五个交易日(2020年2月4日至2020年2月10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24,834,598股。公司2020年2月11日首次回购股份数量489,700股,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三湘印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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