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99 证券简称:海普瑞 公告编号:2020-010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并提供资产抵押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心区支行(以下简称“中行深圳中心区支行”)申请最高限额不超过24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12个月。
公司拟将其中10亿元人民币授信额度用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芝加哥分行向公司全资子公司Hepalink USA Inc.(以下简称“美国海普瑞”)发放等值外币的贷款,由中行深圳中心区支行提供保证担保,公司对中行深圳中心区支行因提供保证担保所产生的全部债务提供反担保。
公司拟授权董事长李锂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与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由本公司承担。
《关于向中行申请内保外贷暨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提供反担保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Hepalink USA Inc.
住所地址:Corporation Trust Center, 1209 Orange Street, Wilmington, New Castle County, Delaware 19801(美国特拉华州纽卡斯尔县威尔明顿橙街1209号法人信托中心)
注册资本:9990.01 万美元
成立时间:2013年10月25日
批准文号:深境外投资【2013】00525号
三、反担保的主要内容
1、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将中行深圳中心区支行授予公司的授信额度中的10亿元人民币用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芝加哥分行向美国海普瑞发放等值外币的贷款,由中行深圳中心区支行提供担保。
2、公司对中行深圳中心区支行因提供前述保证担保所产生的全部债务向其提供反担保,担保期限2年,具体以公司与中行深圳中心区支行签署的相关合同约定为准。
3、授权公司董事长李锂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与授信、担保、反担保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由本公司承担。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鉴于美国海普瑞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运营在公司管控范围内,董事会同意公司通过反担保方式为美国海普瑞筹措业务发展所需的资金。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反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美国海普瑞提供1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银行贷款反担保。
六、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鉴于美国海普瑞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运营在公司管控范围内,监事会同意公司通过提供反担保方式为其筹措业务发展所需的资金。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为全资子公司美国海普瑞提供反担保后,经董事会批准的对外担保额度总额折合不超过人民币745,904.10万元,公司(含子公司)担保余额折合人民币约为281,275.5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5.04%。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合并范围以外主体提供担保或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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