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18 证券简称:丹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6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2月12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2月17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5人,实际参加董事5人(部分董事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萍先生主持,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1000万元及向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申请担保的议案》
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1000万元,借款期限 1 年。公司法定代表人刘萍个人无偿为此项借款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公司拟向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申请为此项借款提供担保。
审议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向银行借款向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保证的议案》
公司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1000万元,拟向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申请为此项借款提供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丹邦科技有限公司拟就该笔借款事项向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保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2月1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向银行借款向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保证的公告》。
审议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责任担保及为公司向银行借款向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保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1000万元,拟向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申请为此项借款提供担保。公司法定代表人刘萍个人无偿为此项借款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并拟就该笔借款事项向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保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2月1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责任担保及为公司向银行借款向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保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审议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刘萍先生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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