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82 证券简称:*ST中绒 公告编号:2020-0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0年2月17日(星期一)上午10:00在宁夏灵武市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2月13日以电子邮件及微信的方式发给所有董事,会议应表决董事6人,实际表决董事6人,分别为李向春、郝广利、申晨及独立董事虞世全、张刚、安国俊。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因公司非独立董事戴平、马翠芳、石磊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人数低于公司章程规定的人数,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行,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补选王润生先生、刘京津先生 、禹万明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并提交公司2020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本公司于2020年2月18日刊登在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0-09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董事的公告》。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刊载于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由于实施《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公司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导致公司的注册资本发生变更,由1,805,043,279元变更为4,261,877,053元,公司将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由于实施《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公司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导致公司的注册资本发生变更,由1,805,043,279元变更为4,261,877,053元,公司将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除上述变更注册资本外,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工作需要,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0年2月18日刊登在指定披露媒体上的《2020-10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以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于2020年2月1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于2020年2月1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资金管理制度》于2020年2月1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于2020年2月1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原《风险投资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效益,在确保资金安全、公司正常经营不受影响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结合公司资金情况,2020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根据业务开展情况,期间拟滚动使用累计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相关业务,其中:
(1)使用任意时点余额不超过1亿元的额度进行股票投资,包括股票二级市场投资、新股配售或者申购、增发、配股、证券回购等,资金在额度内可循环使用,投资取得的收益可以进行再投资,再投资的金额不包含在本次预计投资额度范围内。
(2)使用任意时点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额度进行其他证券投资,包括基金、债券投资(含可转债)及回购、资产证券化和信托产品及相应收益权、委托理财(含银行理财产品等)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资金在额度内可循环使用,该等投资取得的收益可以进行再投资,再投资的金额不包含在本次预计投资额度范围内。
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2020- 11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于2020年2月1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北京燕瀚科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展公司发展及盈利渠道,实现长远战略目标,本公司拟与湖南冠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北京燕瀚科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企业总投资份额为20100万元人民币,本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2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0年2月18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 2020-15关于投资设立北京燕瀚科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0年3月4日下午14时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2月27日,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2月18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20-14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二月十八日
附:候选非独立董事简历
王润生先生简历
王润生,男,1968年8月出生,汉族,大学本科学历,1991年7月毕业于山西财经大学金融系,1991.07-2001在经纬纺织机械股份公司(经纬厂)财务部、股份制改组办公室、董事会秘书室工作;2001.07-至今历任北京京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2015年7月起任恒天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北京京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恒天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润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是本公司现控股股东恒天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董事长。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刘京津先生简历
刘京津,男,1983年5月出生,汉族,天津财经大学金融学学士、英国约克大学金融学硕士。2008年10月至2011年5月,工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投资分析员;2011年5月至2016年3月,历任江西鄱阳湖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副总裁、高级副总裁;2016年3月至2020年1月,历任恒天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合规风控副总监、合规风控总监;2020年1月17日起担任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刘京津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禹万明先生简历
禹万明,男,1962年10月出生,大学学历。2001年9月至2008年5月任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秘书、秘书处主任。2009年9月至2012年2月任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12年3月起在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综合管理部工作,任副部长、部长等职,2018年4月起任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8年10月起担任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禹万明先生与公司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 没有受过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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