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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82             证券简称:*ST中绒             公告编号:2020-12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0年2月17日在本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2月13日以电子邮件、微信、及专人派送的方式发送到每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2名,许刚监事因为出差在外,暂时联系不上,未参见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尹成海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高海利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补选高海利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的表决方式进行选举。监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

  公司监事不存在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二年二月十八日

  附:监事候选人简历

  高海利先生简历:

  高海利,男,1969年3月生,汉族,大学本科学历,1992年7月毕业于陕西财经学院统计系,1992.07-2008.02月在中国工商银行陕西省分行工作,历任中国工商银行大柳塔支行行长,中国工商银行榆林榆阳区支行行长,中国工商银行榆林神木支行行长;2008年3月-至今历任中国进出口银行陕西省分行公司业务一处副处长、处长,中国进出口银行陕西省分行贸易金融处处长,中国进出口银行陕西省分行风险管理处处长。

  高海利先生任职的中国进出口银行陕西省分行持有本公司5.99%的股东。高海利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及本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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